一、我局面试、体检时间确定后,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考生,请保持手机畅通。
二、面试时须带如下证件、证明:
1.考生《身份证》(原件);
2.《考生报名信息表》;
3.应届毕业生《毕业生推荐表》(原件);
4.应届毕业生《学习成绩表》(原件);
5.应届毕业生《学生证》;
6.社会考生《户口本》(原件)或公安派出所开具的《户籍证明》;
7.社会考生《学历证书》(原件)、《学位证书》(原件);
8.社会考生《工作证》(原件);
9.如属国外(境外)学历,须提供我国教育部学历认证,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就读证明;
10.如属军事院校国民教育系列(普通高等教育、成人高等教育)学历,须提供《高考入学通知书》(入学时为现役军人除外);
11.如属民办高校学历,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(可上教育部网认证);
12.如考生已婚,须提供考生配偶《户口本》或《户籍证明》、配偶本科以上学历、学位证书或证明,干部身份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证明。
二○○九年二月五日